新《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诉讼

日期: 2025-11-17 13:32 作者: AYX爱游戏官网
 

  

新《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诉讼

  榜首百一十条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财政管帐报告,对公司的运营提出主张或许质询。

  接连一百八十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管帐账簿、管帐凭证的,适用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则。公司章程对持股票份额有较低规则的,从其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查阅、仿制相关资料的,应当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

  1.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知情权的规模与行使方法,在“查阅”方法的基础上新增“仿制”方法的规则。

  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特别知情权的规模,新增“接连一百八十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和管帐凭证的规则。

  3.股份有限公司契合条件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能托付管帐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股东及其托付的管帐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仿制相关资料,应当恪守有关维护国家秘密、商业秘要、个人隐私、个人隐私信息等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

  4.新增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仿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资料的规则,但一起规则应当受本条前两款规则的约束。

  5.新增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特别的条件的规则,特别强调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需求一起契合《证券法》等法令、行政法规的要求。